扬子晚报网59日讯(通讯员佘殿福记者万凌云)针对涉及驾驶培训活动中的价格行为价格举报投诉持续高位运行的状况,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促进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今天,镇江市物价局、镇江市交通局召集该市市区27家驾驶培训企业负责人开会,对驾驶培训中的价格行为实施专项整治和规范。

驾培企业:价格行为违法或不规范

据镇江市价格举报中心主任李云坤介绍,从该市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的价格举报投诉(含咨询)情况来看,驾驶培训企业价格行为违法或者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

一是收费公示存在不足。虽然大多数驾驶培训企业都有收费公示,但收费项目变更后公示牌没有作相应的调整,致使公示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如场地使用费原来是政府定价项目,有具体的收费标准。但后来该项目已调整为市场调节价项目,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己确定,但驾驶培训企业对收费公示牌没有作相应的调整。

二是培训课时缩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为确保培训质量,驾驶培训的每个科目都有相应的课时数量要求,每个科目的收费标准也是在相应的课时数量上确定的。但个别驾驶培训企业,在一些科目的培训上未能严格落实课时规定,使学员享受的服务与付费数量不相符,等于变相提高了收费标准。

三是退费困难或不退费。消费者对驾驶培训企业的举报投诉,大多数都是反映驾驶培训企业不退费或需等较长时间等退费较为困难的。学员报名后,因为驾驶培训企业不能及时安排培训,或者学员对驾驶培训企业的服务不够满意,或者因为学员自身工作调动或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培训的,要求驾驶培训企业退费,但驾驶培训企业拒绝退费,或者要学员等较长时间才能退费,或者退还的费用明显偏少。

驾驶培训退费方面矛盾突出。据镇江市价格举报中心统计,2017年全市受理涉及驾驶培训价格行为方面的价格举报投诉(含咨询)58件,其中与退费有关的达53件,较2016年度的24件增长1倍还多。今年截止到目前已有 25件,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状态。

四是向学员收取补考费用,但宣传解释不够。部分学员在驾驶考试中不能一次性通过,需要补考,甚至个别学员需要补考多次。驾驶培训企业就此向补考的学员收取补考费,虽然未违反规定,但宣传解释不够,造成学员误认为驾驶培训企业额外收费或超标准收费。

职能部门:多项措施规范驾培收费

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同时促进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镇江市物价局将联合驾驶培训行业主管部门镇江市交通局,采取多项措施对驾驶培训收费进行规范管理,并对活动中的价格行为作进一步的整治规范。

一是改进和强化收费公示工作。要求驾驶培训企业重新制作收费公示牌,如实全部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示外无收费。

二是印发驾驶培训价格行为指南。结合现行的涉及驾驶培训收费的文件,对相关规定作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引导驾驶企业正确实施。

三是签订价格信用承诺书。以信用承诺的形式促进驾驶培训企业严格价格自律,主动杜绝价格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

四是开展一次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在驾驶培训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价格部门对市区驾驶培训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五是对驾驶培训企业评定价格信用等级。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镇江市交通局的意见及联合征信情况,对驾驶培训企业评定价格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发布;同时,向该市信用办报送信用信息,对红黑名单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

消费提醒: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规渠道报名

镇江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驾驶培训退费难,既有行业管理方面的不足,也有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较差的原因。

近两年,考驾照较热,驾驶培训行业快速扩张,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培训及报名形式,行业管理亟需提高。同时,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不足,个别学员贪图方便,在报名时不走正规渠道,不索要正规票据,造成自身维权困难,最终体现为这方面的价格举报投诉(含咨询)较多。

为此,价格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在交费时要看交的费用与驾培企业公示的费用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弄清楚、问明白,不要稀里糊涂交费。

二是要索要正规票据。票据是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向驾驶培训企业索要正规票据。

三是要直接向驾驶培训企业财务交费。消费者交费时要自己直接交给驾驶培训企业的财务,不要经教练员等人员转手,经其他人员转手的也要取得正规票据。

此外,价格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对退费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首先,是退费要扣除相应成本。驾驶培训企业的各种活动都有成本,正常情况下,退费都要扣除已付出的成本。其次,中途停止培训,要直接向驾驶培训企业提出退费请求。最后,驾校退费要履行相关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正常合理的期限应不为过,要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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