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讯 公安部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近日新制定、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3个部门规章的有关内容。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持续高位增长。截至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3亿辆(汽车突破3亿辆),驾驶人达4.79亿人;每年新登记机动车3000多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000多万人,总量和增量均位居世界第一。

修改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共7章93条,修订共涉及78条,其中修改53条、新增25条。修订主要围绕深化机动车登记制度改革,新推出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等便民措施,固化车辆检验“全国通检”、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检验标志电子化等改革措施。同时,坚持防风险保安全,进一步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登记,严格嫌疑车辆调查处置,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明确对民警辅警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为不符合标准车辆上牌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共7章111条,此次修订共涉及93条,其中修改80条、新增13条。修订主要围绕深化驾驶证管理改革,新推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等便利措施,固化已推出的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推行电子驾驶证等改革措施。同时,优化调整驾驶证申请、考试、监管等制度,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严格境外驾驶证换证程序和要求,完善实习期管理制度,强化考试监督管理。还明确对民警辅警违规考试、发证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共7章37条,包括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内容。修订主要围绕优化记分管理制度,调整记分项目和分值,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同时,增加了减免记分规定,促进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严格监督,明确对弄虚作假、买分卖分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近年来公安部陆续推出了“全国通办、一证快办”等8批次69项交管便民改革措施,其中窗口改革已惠及9亿人次,互联网服务惠及32亿人次,累计为群众和企业减少办事成本800多亿元。今年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已惠及2亿多人次,8000多万名群众申领电子驾驶证,150多万名车主享受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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