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会兰州市作为部交管局确定的全国自主报考试点城市,目标为:2016年3月底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s.122.gov.cn/以下简称约考平台自主报考比例达到总考试量的50%,4月底达到100%。如下图所示↓


(二)武威、定西、庆阳3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先行推广应用,5月底自主报考比例达到30%, 8月底100%。

(三)其他市州自2016年6月1日开始推广应用,8月底自主报考比例达到50%,10月底达到100%。

(四)2016年12月底,总队原互联网“网上车管所”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预约系统(http://wg.gsgajt.gov.cn:9080/netpreasign/)停止使用。2017年1月1日,全省考试预约全面实行考生互联网自主报考,实现驾驶培训和考试报考分离,维护群众学驾考证权益,促进考试公开公正。如下图所示↓

(一)摸底准备阶段(2016年4月底前)

1.摸清考试工作底数。组织对现有的培训考试能力、排队约考和考试积压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本地考试预约的实际问题,掌握详实的基础数据。根据自主约考新规则,充分预估实行自主报考可能面临的考试压力,有针对性地制定自主报考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2.开通受理通道。在车管所和驾校(自愿原则)配备电脑(windows7系统)、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USB-KEY数字证书等装备,开通约考平台,为考生注册和自主约考提供方便。在市州车管所设立考试预约窗口,直接受理学习驾驶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不足半年有效期限考生考试约考。

3.落实考试费分科目收取。调整考试收费方式,取消由驾校统一代收的方式,实行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分科目收取。总队协调省财政厅、商业银行建设网上缴费系统,实现考试费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网上缴费系统未建成运行前,在市州车管所和各考场业务大厅设立收费窗口,对预约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收费,考生凭缴费凭证和预约凭证参加考试。

4.组织驾校动员培训。组织驾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宣讲动员,讲解自主报考的具体实施办法、约考规则和操作程序,取得行业支持和配合。对自愿配备考生注册设备的驾校,组织对驾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推进学员注册。印制约考平台使用手册或挂图,发放驾校供学员学习掌握约考平台功能和使用方法。协调驾校将学员用户注册纳入教学范围,指导学员在约考平台上完成用户注册、信息录入和手机绑定。2016年3月底前,新受理报名考生的互联网注册率达到90%以上,2016年10月底,参加驾驶人考试考生的互联网注册率达到100%。

6.组织内部测试。分科目安排少量考试计划,协调部分驾校,组织部分学员进行约考测试。总队在兰州、定西先行开展异地约考测试,组织部分考生实地异地考试。通过测试,及时发现、解决系统功能问题和考试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部局将统一开发考试档案电子化管理模块,改变当前驾校参与考试过程管理的模式,采用考试员密钥认证签名、考生领证前手写签名等方式确认考试成绩,在考生考试合格后,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打印申请资料和考试成绩单,统一归档。各地要提前做好业务流程调整准备工作。

8.广泛深入开展宣传。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开展自主报考宣传,公告全面启用约考平台的工作计划安排,公开考试能力、考试计划、约考规则、操作程序和常见注意问题;印制宣传手册,在驾校报名点、交通管理各业务窗口、社会公共场所等地方向群众发放。

9.集中消化考试积压存量。考试积压严重的市州,通过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增加考试警力、延长考试时间、推进考试业务下放等措施,全力缓解考试积压存量。总队将督办通报,视情对积压严重的市州强制安排异地考试。考试场地、能力严重不足的市州,尽快制定社会化考场建设规划,优化考点布局,有序引导社会化考场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满足考试需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12月31日)

10.合理制定考试计划。根据推进计划、本地考场布局和考试能力,按小时划分考试场次安排考试计划。条件具备的市州,可科学安排科目二、三考试场次,实行两个科目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具备2个以上考试场的市州,考试计划按合理划分区域、考场随机分配、方便就近考试的原则制定,防止考场之间不公平竞争和形成新的利益链条。

11.公开考试信息。通过约考平台,向考生公开考试场地、考试路线、考试流程、交通方式等考试服务信息,公开考试员、考试计划、举报监督、回访调查等警务公开信息,提供考生排队位次、约考进度、约考结果等信息查询。

12.加强告知提示。对提出约考申请的考生,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约考结果,在约考平台提供信息查询;约考成功的,要告知考试时间、场次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考生,采用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提示。同时,要加强社会提示,告知考生及时查询约考平台信息,尽可能避免短信推送延迟、耽误考生考试的问题发生。

13.建立绿色通道。对因停电、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临时取消或调整考试计划的,要及时通过约考平台、短信等方式公布或告知考生相关信息,考生可以按调整后考试计划参加考试,也可以按原排序再次约考。对学习驾驶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止不足6个月的考生,允许考生每科目约考1次,不列入网上约考计划,并在约考平台和考场公开相关考生信息,供社会监督。

14.严密考试组织。推行候考考生身份自动鉴别,实行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与考生、驾校信息相互屏蔽,促进考试公平公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考场管理人员和考试辅助人员,落实统一监督管理措施。驾校教练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试过程组织和管理。

15.落实回访调查。依托约考平台实行考生回访制度,考生在约考前对上一科目考试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开通互联网违规举报专栏,接受考生对考试员和考场工作人员违规问题举报投诉。落实专人,汇总梳理举报回访投诉信息,及时核查违规线索,从严查处违规发证问题。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服务约考规则及业务流程说明

一、自主约考规则

1.车管所应当根据本地考试场地、设备、考试员等的基本情况,合理核定本地考试能力,并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在约考平台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科目、人数等考试预约计划。考试预约计划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2.车管所应当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开始接受考试预约申请,提供全部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供考生选择,并于考试前五日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

3.考生按照车管所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车管窗口等方式,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地点预约考试。

4.考生可以在考试预约申请截止前通过约考平台取消考试预约信息。

5.车管所受理考生考试预约申请后,按照下列规则公平合理安排考试: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驾驶证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序排队。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以上一次考试时间为序排队。

3)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序排队。非自身原因取消考试的,排序时间不变。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5)排序时间在前的优先安排考试。

车管所应在考试前五日汇总所有考试预约信息,按照上述规则确定考试预约结果,在约考平台公布考试预约结果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考生预约结果。

6.因系统故障、停电等特殊原因未能按照考试计划进行考试的,车管所应当及时通知考生,另行安排补充场次进行考试,并将有关情况在约考平台公布。对无法参加补充场次考试的,考生重新提出考试预约申请。

7.对同时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预约条件的考生,车管所可以合并办理考试预约。对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当日要求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考生,车管所可以不办理预约直接安排考试。

8.对考生连续六十日以上提交同一科目考试预约申请,都未能预约成功的,车管所应当允许考生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车管所符合条件的考试场地预约考试。考生在外地车管所考试预约成功的,计入考生考试预约次数。

二、业务流程

互联网约考平台使用注意事项


1.考试预约对象
通过互联网或窗口注册的学员用户和个人用户。

2.考试预约范围

(1)业务范围包括:初次申请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

(2)考试预约科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

3.预约选择考场方式

(1)允许考生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考场或考试区域。考试区域包含的考场由车管所设置,用户选择考试区域后,在区域内的考场由计算机随机分配。

(2)通过“用户选择考场模式”部门参数设定考生在考试预约时,可以选择考场的方式,1:按考场选择 2:按区域选择 3:按考场选择或按区域选择。

4.考试计划的制定

(1)考试计划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制定、审核、发布,每次至少制定五日考试计划。

(2)制定考试计划时,分别确定公安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和互联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随着自主预约工作的推进,逐步扩大互联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比例,直至所有考试名额放入互联网。

(3)“恢复驾驶资格”、“满分学习”、“实习期考试”按照原有方式处理,不列入互联网预约计划范围。

(4)学习驾驶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止不足六个月的,每科目优先安排一次预约考试,不列入互联网预约计划。

5.用户考试预约

(1)用户考试预约申请方式包括:网上自主申请和窗口申请两种方式。

(2)网上自主申请时,可以选择考试时间、场地、场次,或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区域进行申请,也可以在考试计划范围内按照考试场地或考试区域服从考试安排。

(3)通过 “考试预约最大提前天数”和“考试预约最小提前天数” 参数设定考生可以进行互联网考试预约申请的时间范围。

(4)对于考试预约计划未满额的,可以继续接受考试预约申请,系统自动延长预约时间。可以通过 “延长预约后最小提前天数”(小于“考试预约最小提前天数”) 部门参数延长预约时间。对于延长预约时间的,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布考试计划。

(5)收费和计时培训系统。对已经实现分科目收费的收费系统,可以与约考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写入各科目收费信息,各地可以在制证时核查收费信息。对已建立省级驾驶培训监管平台的,可以与约考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写入计时培训信息。

6.考试预约申请自动分配确认

(1)预约排序和自动分配。系统以业务受理时间、上一次考试时间、上一次取消考试预约时间三者中最近时间的作为排序时间,对于时间相同的特殊情况,排名一样的,系统随机确定排名,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申请预约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动按照上述排序规则进行分配确认,并公示预约结果。

(2)约考平台自动公布考试预约结果信息,公布信息包括:考试日期、考场及场次、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排序时间、预约是否成功。

7.取消预约

(1)在互联网取消考试预约的,应在考试预约截止前办理,取消预约后用户排序时间不变。每个科目允许互联网取消的次数通过“允许网上取消次数”部门参数设定。

(2)在考试预约截止后需取消预约的,必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取消成功后,取消考试预约时间将作为考试预约排序时间。

8.驾校相关功能。驾校用户可以查询本驾校考生的预约结果、取消考试、调整考试等信息。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办理初学、增驾考生报名信息预录入和学员用户窗口注册申请。

9.业务办理短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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