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王先生在西安市长安区某驾校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在培训期间该驾校教练王某对其称,交500元他可以通过关系使学员通过考试。于是,王先生给王某交了500元,但他的科目考试却仍未通过。随后王先生报了警。在警方的传唤下,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王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经查,2013年3月初至4月中旬,王某借在驾校当教练的便利,对其负责的教练车上的学员谎称,给他交几百元钱,他就能使学员顺利通过驾照的科目考试。后王某分别向王某、郝某等二十八名学员骗取二百元至七百元的“保过费”,共计8700元,所得赃款已挥霍。

        日前,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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