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安全视距”,指的是驾驶人在行车中从发现路面异常情况到采取措施避险所需的视线范围。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道路前方的纵向视距;二是道路两侧的横向视距。对于有经验的驾驶人来讲,在行车中会时刻保持一定的安全视距,以随时防范突然情况的发生。但也有不少驾驶人,特别是刚刚学会开车的新司机,对此知之甚少。根据大多数司机的经验:在开车过程中,一般车速下应保持50米的安全视距;高速行驶,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行驶,应至少保持150米至200米左右的安全视距。

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可以避免许多险情,减少许多交通事故。否则险情则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城市道路中,交通情况随时都处于变化之中,特别是交叉路口、公交车站和胡同、里巷等车多人多的地点,交通情况十分复杂,各种交通流易形成冲突点和交织点。因此,保持必要的安全视距,对于安全行车至关重要,应当做到“五注意”:

一是注意跟车距离不要过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视距。”在行驶中,不能紧随头车尾部行驶,要尽量看到前方两个车尾远的距离,防止形成视线盲区。一般情况下,当你前方车辆采取措施后,再反应到你的大脑需要0.75秒的时间,那么,以30公里的时速计算,车辆凭惯性,会向前冲出去10.4米;而以50公里的时速计算,就会向前冲出22.8米。

二是交叉路口等灯起步,若左右两侧车辆挡住了视线,不要抢行起步。尤其是行驶到有四、五条车道的路口,当你的车处在中间位置时更要注意。应注意:“灯已变,为什么其他车不急于起步,是不是还有行人、自行车在前面横穿呢?”如果不加防备,后果很难预测。

三是在街口、小巷等视线盲区地带,应注意掌握好车速,控制行车距离。在驾机动车车经过街口、小巷等窄路时,要保持慢速行驶,随时注意防备前方和侧方的支路、岔口中可能突然出现的车辆和行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四是途经公交车进出站时,极易出现盲区,为此,要随时注意防止有行人为赶公交车而从公交车前面横穿。

五是行车中注意观察骑自行车人的动向。由于有的骑车人缺少安全意识,骑行中猛拐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现象经常会让驾驶人措手不及。所以,司机在驾车行经人群稠密的路段时,一定要谨慎慢行,时刻关注骑车人动向,提防因自行车突然猛拐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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