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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离谱!驾校教练8天被抓2

02 使用“辅助工具”为驾校学员虚构学时

03 上下班高峰期练车导致交通堵塞

04 驾校女学员科目三刚过就醉驾撞树!

01

离谱!驾校教练8天被抓2

驾校教练理应以身作则,为学员示范。近日,上海闵行警方却在先后处置的两起交通事故中查获了同一名醉酒驾驶教练车的“不合格”教练。

1111日下午,闵行公安分局浦锦路派出所接到路人报警:江桃路浦申路附近发生一起教练车单车交通事故,驾驶员未下车,怀疑有紧急状况。

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发现驾驶室里飘出一股浓烈的酒气。驾驶座上的潘某是某驾校教练员。经抽血测试,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8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5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凯叔说:

这个教练员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也对驾校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驾校应该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形象,为学员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教学服务。

02

使用“辅助工具”为驾校学员虚构学时

近日,香洲法院审结一起伪造驾考培训学时的案件,三被告人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四年不等。

20207月,“E驾通”的代理商被告人梁某思找上门,说好多驾校都在“跑马”——伪造学时,自己有“门路”,被告人庄某雄有技术,两人合伙,肯定也能“赚上一笔”。

于是,被告人庄某雄搞来一个“驾培平台辅助工具”,将本来应由驾校现场教练车上实时采集的数据,转为由“驾培平台辅助工具”及驾校提供的照片共同模拟产生,制造虚假学时。

两人又招揽被告人李某群“入伙”,三人分工合作:被告人庄某雄“出技术”,被告人梁某思“拉业务”,被告人李某群具体操作,每单“定价”100300元不等,所获“利润”,按照2:2:1进行分成。

“可不能如此‘跑马’”

202010月起,三人先后使用“驾驶平台辅助工具”为珠海市、汕尾市多家驾校近千名学员虚构学时数据,“帮助”没有完成学时培训的学员获得参加科目考试的资格,半年时间获利18.7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鉴定,被告人庄某雄等人利用“驾驶平台辅助工具”,使用技术手段将自己构造的假数据上传到服务器,从而实现了对服务器数据的增加。上述增加的虚假数据虽然是通过“E驾通”计时平台被同步传输到监管服务平台,其实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增加操作。

被告人庄某雄、梁某思、李某群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增加的操作,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三人的犯罪作用、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作出前述判决。

★凯叔说:

驾校应该加强驾校教练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为学员的权益提供保障、对社会负责保证每一个新驾驶人学有所得。

03

上下班高峰期练车导致交通堵塞

考驾照已成为很多人的必修课,但与此同时,一些驾校出现了使用无证教练车在未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等驾培行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驾培行业市场秩序,也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

为集中整治行业乱象,严查驾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常态化开展驾培行业执法行动,采取异地交叉执法、早晚高峰错峰执法等方式,严查严打,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据统计,今年以来,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驾培领域违法案件251宗,处罚金额24.92万元。

近期,有市民拨打12345投诉称,坪山区青松路段每天早晚高峰时段有大量教练车开展练习,造成交通堵塞。根据市民投诉线索,执法支队坪山大队便在工作日晚高峰时段(1730分至1930分)前往坪山区青松路开展教练车专项整治行动。在青松路段路口,执法人员分别查处粤B6***学、粤BA***学、粤BA***学、粤BB***学共计四辆驾培教练车,都是深圳号牌教练车

学员告诉执法人员,本次教学培训由随车教练安排,是针对科目三考试线路的培训,以熟悉路线。随车教练均承认学员的说法,表示此次教学培训由车属公司安排。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及取证,并对学员和教练员进行了道路限制教练车通行有关规定的宣传。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全市部分道路限制教练车通行的通告》规定: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工作日730分至930分、1730分至1930分禁止在深圳全市道路进行教练。四辆教练车均违反了上述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四辆教练车所属驾培企业分别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每车分别拟处1000元罚款。

★凯叔说:

这个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也对驾校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驾校应该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和监督,优化驾校的学习安排,为学员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教学服务。

04

驾校女学员科目三刚过就醉驾撞树!

刚考完科目三,还没拿到驾驶证,女子竟无证醉驾,还引发了单车事故。近日,上海闵行警方处置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涉案女学员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被取消学车资格。

121日凌晨322分许,闵行公安分局浦锦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浦锦路绿地和城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场后发现现场有一男一女,两人身上均有浓重的酒气,男子是报警人陆某。陆某指认女子汪某未经允许驾驶他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汪某对此矢口否认,表示自己还在驾校学车,没有驾驶证,不会开车。

民警当即将二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起初,汪某辩称自己酒喝多了想不起来是谁开的车,但随着调查深入,大量证据面前,汪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正是驾车发生事故的司机。抽血检测显示,汪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84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陆某和汪某为男女朋友关系,当天两人一起喝完酒后,刚通过驾校科目一、科目三考试的汪某酒劲上头想要开车,同样喝多了的男友没能拦住她,谁知车子刚起步就撞树上了,所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汪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警方将情况通报给驾校,取消了汪某学车资格。


凯叔说:

这个事件给驾校敲响警钟,要时刻牢记对新驾驶人强调交通安全意识,监督教练员对宣传安全意识的行为,为社会安全贡献一份力,同时也能避免对驾校的声誉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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