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午,在滨州玉龙湖路西五里村附近,阳信大伟驾校教练车载学员到东城驾校南边熟悉场地,教练员潘某驾驶教练车因车速过快(疑似躲避车辆),撞上路沿石发生单方事故。事故导致多人重伤送医,截止4月28日早上7时,已确认两人死亡,一人还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教练员无生命危险。希望最后这位还在抢救中的伤者能挽回生命!


滨州交警报道

2017年4月27日13时45分,阳信县大伟驾校教练员潘某驾驶车号为鲁m3099学的小型汽车,沿玉龙湖路由西向东行至西五里村附近时,因车速过快,撞上路沿石发生单方事故,致车上乘员四人受伤,其中俩人伤势较重,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滨城交警)

2017年4月27日13时45分,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大伟驾校教练车“鲁M3099学”小型汽车,由驾驶员潘某驾驶,在沿滨州市滨城区玉龙湖路由西向东行至五里村附近时,因车速过快,撞上路沿石,导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事故。

事故后发现很多事实浮出水面:

教练车——阳信大伟驾校外借出去的

学员——无棣鑫通驾校的学员

驾驶员——潘某无教练员资质,不属于任何驾校


昨天,小编在微信上询问大家觉得责任应该属于谁,引发大家的热议今天,事故科认定的结果已经出来了,教练员系毒驾以及没有教练相关资质,对本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潘某某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超速行驶,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本起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宋某、李某、朱某、张某无责任。

逝者已逝,希望此事件能引起学车者、驾校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拒绝黑教练,学车请认准正规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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